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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签合同时间与中标通知书要求不符会有影响

时间:2018-10-09 02:43:03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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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我们冠磐标书制作公司来说,接待的大部分有疑问的朋友都是属于投标前咨询,还有很多老客户会带着朋友来公司办公地点进行前期咨询。有时候聊着聊着,冠磐的老客户都会提到自己的案子。上月末,就有冠磐的老客户带她朋友一起来了。
  来咨询的客户想找我们协助参与某项招投标活动全过程,他身边的朋友(暂且称为S先生)是我们的老客户,我们在8月协助他拿下了一个300万的招标项目,他在9月份收到了该项目的中标通知书,而且,听说不久前他刚签了合同。
中标通知书
  
  当我们聊到中标和签约阶段的时候,S先生表示正好在上文提到的项目中有个问题拿不准。当时他拿到中标通知书后,看到文件里写的是“中标人接到通知15日内与甲方签合同”,而实际上,他和甲方是在第23日才签的合同。也就是说他们签合同的时间超出了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时间。
  S先生说,不知道这样是不是违法,如果没有违法,这合同还有效吗?会不会有什么隐患?
  当时负责接待的张经理表示,根据《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也就是说相关法律规定的是在中标通知书发出30日内签合同属于合法行为。在S先生的个案中,只能说双方签约的时间违反了中标通知书的要求,但是并没有违反法律规定。所以张经理表示他个人更倾向于S先生和甲方签署的合同是有效的。
  接下来,S先生协助朋友向张经理又咨询了几个招投标的相关问题,张经理的专业得到了S先生朋友的肯定,在当天顺利达成了初步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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