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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提出的疑问,可以只回复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的投标人吗?

时间:2023-02-03 14:53:15
编辑:域创金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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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标书代写标书制作标书公司今天分享招标活动中如有疑问,投标人可及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招标人需及时给予有效答复。那么问题来了:投标人只能回复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的投标人吗?

 为避免所有(潜在)投标人获得的信息不对等,确保招标活动符合“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基本原则,《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法规明确规定,投标人对有关招标文件提出的问题的答复可能构成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的,招标人应当将相关答复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作出任何有区别的答复。

 同时,上述澄清或修改只能以书面形式进行,且此类澄清或修改的内容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年修订)(主席令第86号)

 第二十三条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这种澄清或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2019年修订)(国务院令第709号)

 第二十一条招标人可以对已经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如果澄清或者修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天前或者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获得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天或者15天的,招标人应当相应顺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好了,今天就到这里。从上面我们知道投标人是否只能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详细的回答。《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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