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份投标文件制作到递交等整个流程中,若是出现一些不尽人意的情况,比如意外泄密等,是可以要求相关部门索赔的,那么到底哪些情况是可以要求索赔的呢?
首先我们需要知道所谓“投标索赔”,它的主体分别是谁。
冠磐科普之名词解释:投标索赔
采购活动中,索赔是发生在招标人和投标人身上的。若招标人出现了违法或其他不诚信行为,投标人可以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要求招标人进行赔偿。
投标索赔的情况一般包括以下几点:
1、招标人有泄密行为。
作为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是有义务对投标人的有关信息进行保密的,如果出现泄密或其他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情况,导致投标人有所损失的,投标人可以要求索赔。
2、招标人和某一投标人有串标行为。
即“虚假招标”,和“走过场”没什么区别。用一句话概括就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行为。投标人可以对此进行投诉,也可对招标人针对相关消费项目及损失提出索赔。
3、招标人突然提出终止招标。
在采购活动进行到资格预审等相关环节时,招标人突然终止招标,这时,投标人可以要求招标人退还所有材料和相关费用(如保证金及利息等)。
4、招标人在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行为。
若招标人出现违法收取投标保证金等行为,比如投标保证金超过项目估算价2%,或未按规定退还同期利息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投标人可以要求赔偿。
5、招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金额或其他来签约
若招标人并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中标人,或没有原因却不发中标通知书,或当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却又任性修改中标结果,或无正当理由不和中标人签订合同,或在签合同时又提出附加条件……给投标人或中标人造成损失的,可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