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四川冠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经验分享

父子2人代表不同的公司参与同一项目投标是否属

时间:2018-09-29 14:20:33
编辑:admin
阅读量:3139


  冠磐编者今天在整理案例卷宗的时候发现了一个听上去还挺有趣的串标类案例,最后的结局“看似在意料之外,却又在情理之中”,下面就和大家一起分享一下。
  2016年,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接到投诉称,在南京市有一招标项目涉嫌“串标”,经调查后发现,参与投标的五家公司,有两家法人是父子关系。而且两家公司之间的关系较为复杂,父亲曾是儿子公司的执行董事,但是经过信息变更后,父亲的名字虽然没有出现在相关文件上,但是官网和其他宣传窗口的联系方式很多都较为类似。
  当你看到这里的时候,是否认为这两家公司应该属于废标?
串标案例
  
  当时参与的其他几家公司也认为这种情况对他们来说是不公平的。不过,采购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没有规定说父子不可以同时参与竞标,所以无法认定这两个公司存在违规行为,也没有废标的法律依据。
  冠磐编者专门查阅了相关法律法规,发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有五种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
  对此,有一部分律师认为,法律上虽然暂时没有明确规定父子不可以同时参与同一个招投标项目,不过,作为评标小组应当对这种情况进行合理分析和调查,再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规范,作出公正的评判。
  还有一部分律师认为,如果这两个公司的重要岗位(法人、股东等)没有存在交叉的地方,哪怕这两个公司的法人关系为父子,从理论上来说,的确是属于两家不同的公司,是可以被允许同时参与竞标的。不过,鉴于这种情况的确很容易发生串标。部分地方政府采购中心会专门补充一些细则规定,对一些类似的情况进行规范和限制,但从法律层面来说,是不可能被禁止的。


电话:15627777771

手机:18081002916

邮箱:97292184@qq.com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茶店子

公司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扫一扫 请关注我们

公司首页|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蜀ICP备18004800号-1

网站内容版权归四川冠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所有,请勿转载!